2021-10-31 3.15誠搜網
左金燕1995年從湖北陽新師范學校畢業,同年7月被分配到咸安區汀泗橋鎮小學教書,成為一名鄉村教師,截止被咸安區教育局辭退,已經從事教育工作達20年。
據左金燕講,她曾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責任心強,并且熱愛教育事業,嚴格要求自己的人民教師,畢生夢想是為家鄉的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然而,事與愿違,她患上了抑郁癥,向單位請了病假在家休養期間被咸安區教育局辭退。
左金燕說,2015年7月1日,她從咸安區教育局獲知自己已于2014年3月25日被辭退,理由為“自動離職”,與她一起被辭退的還有近百名教師,均是在編不在崗教師。從此,她徹底失去了熱愛的教師工作。
隨后,左金燕開展了艱難的復崗之路,使用了各種方法去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其中也包括起訴咸安區教育局,請求法院恢復她的教師身份一審獲勝,咸安區法院判決左金燕與咸安區教育局存在人事關系。
咸安區教育局對咸安區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進行了上訴,被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發回重審。咸安區法院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同樣的證據改判左金燕敗訴。
據左金燕描述,咸安區法院改判她敗訴的原因是受到原咸安區教育局長,后升任成咸寧市教育局領導的壓力,怕與她一起被辭退的教師都采用法律訟訴方法恢復教師身份。
最為詭異的是,左金燕收到咸安區法院的判決理由是,仲裁時效自2014年6月1日起算,其書面主張權利的時間是2015年9月30日,已有一年三個月,超過了仲裁一年時效。也意味著左金燕拿到咸安區教育局辭退信時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期1年,將她多年的復崗路歸零。
左金燕告訴記者,她被辭退前后,咸安區教育局沒有人找她談過話,進行情況了解,也沒有收到和看到咸安區教育局發出的任何正式文件。據左金燕提供的湖北省醫療機構門診通用病歷顯示,2013年10月27日被湖北科技學院附屬第二醫院診斷為抑郁癥。2014年2月5日復診,2015年8月2日再次診斷均為抑郁癥,且建議住院治療。
記者在調查中看到,有兩份咸教字[2014]24號咸寧市咸安區教育局文件,關于左金燕同志擅自離崗的處理決定是針對汀泗教育總支發出。同一個文件號,出現兩個不同的印發日期,2014年3月25日印發的文件蓋有咸寧市咸安區教育局的公章,2014年5月13日印發的文件卻沒有,按照文件要求,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學校以一定形式通知其本人或家屬。
左金燕告訴記者稱,她是持醫院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書口頭向學校校長和總支書記請病假獲批的,并按要求上交了疾病診斷證明書,支付病假期間學校請老師代課費用2000元。因病情嚴重,又向學校和總支請病假繼續治療 。
讓左金燕不解的是咸安區教育局從2014年3月對她進行辭退處理,2014年一整年,學校仍正常通知她完成相關工作,2014年11月19日還有工資到賬。
更有甚者,起訴咸安區教育局之后,2018年5月15日在左金燕不知情的情況下,咸安區教育局聯合有關部門把左金燕戶口本進行篡改后,當作證據使用。
記者在《咸安區教育工資統發申報表(2014年4月)》上看到,即使已經被辭退的教師,仍然還在發放社保,并蓋有“咸安區教育局財務章”。另據記者調查發現,2014年4月咸安區教育工資統計調查申報表內容顯示,教師被停發工資的人數眾多。據知情老師告訴記者,停發工資這部分教師都是有正式編制的,多年前停薪留職到沿海發達地區當教師,因為在編,財政仍按月發工資。
截至發稿,左金燕還在為爭取早日復崗工作到處奔走。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件的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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